SAP FI-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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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 Financial General Ledger Accounting(SAP FI-GL)

SAP总分类帐

以下信息主要针对 SAP R/3 版本 3.0

目录

概览

总分类帐会计的中心任务是提供一个关于外部会计和所涉及科目的全面图景。在一个与公司其他所有经营部门高度结合为一体的软件系统中记录所有业务往来 (基本记帐以及内部会计结算),从而保证了会计数据总是完整的和准确的。

特征

  • 等级的自由选择:集团公司或公司
  • 在适当的总分类帐科目中(统驭科目)自动并且同步地将所有明细帐项目记帐。
  • 总分类帐和成本会计核算的即时更新
  • 以科目显示、会计报表和不同的资产负债表方案和附加分析的形式,对当前会计数据进行实时评估和报表。

明细分类帐/总分类帐

当您在供应商或客户帐户上记帐时,系统会在总分类帐中的恰当的统驭科目自动作出相应记帐。这意味着您不必在创建资产负债表前将数字从明细分类 帐转移到总分类帐。

明细分类帐已记帐后,系统如何自动将对应分录记帐到总分类帐

标准的统驭科目是:

  • 国内应付帐及应收帐
  • 合并公司应付帐及应收帐
  • 国外应付帐及应收帐

凭证类型

  • 客户发票
  • 客户收付
  • 客户贷项凭单
  • 供应商凭证
  • 供应商贷项凭单
  • 一般凭证
  • 总分类帐凭证
  • 现金凭单

记帐凭证

如果借贷相等,您可以让系统记帐凭证。您记帐凭证时,系统会保存并且更新总分类帐的余额。您选择“记帐”后,系统检查:

  • 借贷是否相等, 如果借贷不平,系统会阻止您记帐。
  • 您所记帐金额是否少于或等于根据您系统管理人定义的容限所允许的限度

冲销凭证

如果您输入一个不正确的凭证,有可能冲销那个凭证,因而结算未清项目。

如果凭证是以下情况,系统只能冲销一个凭证:

  • 凭证没有已结算的项目
  • 凭证只有客户、供应商、或总帐行项目
  • 凭证用财务会计模块记帐
  • 凭证只有有效值(例如业务范围、成本中心和税代码)。

一般地,在您给原凭证记帐的同时也给一个冲销凭证记帐。原凭证的期间必须是开放的,以便记入一个冲销凭证。如果期间是关闭的,不管怎样,您须用一个打开期间(例如当前期间)里的日期盖写记帐日期字段。

要冲销来自销售和分配(SD)的凭证,使用贷项凭单。要冲销来自物料管理应用程序的凭证,您须使用应用程序提供的功能,因为财务会计里的凭证冲销功能不冲销所有需要值。

如果原始凭证里的行项目中的任何一个已被结算,那么只有结算已被取消,您才能冲销凭证

词汇表

  • 科目维护: 在某一科目中结算未清项。
  • 科目管理: 总分类帐如何管理的说明, 包括未清项管理和行项目显示。
  • 科目类型: 指定某科目所属会计范围的代码。资产、客户、供应商和总分类帐均是科目类型的范例。因为帐号可用于每一科目类型,因此为了确定某科目,除要求帐号外还需要科目类型。
  • 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总是包含一个凭证抬头和至少两个凭证行项目。凭证余额必须为零。当您记帐会计凭证时,记帐科目的交易额得以更新。会计凭证在系统中代表原始凭证。
  • 待摊和预提: 对组织收入和支出期间的分配,目的是计算期间利润。对预收付递延收入进行区分。预收付是在结算日前的任何支出,它表示在该日期之后一特定期间的支出。递延收入是在结算日之前的收入,它表示该日期之后一特定期间的收入。
  • 余额: 来自某科目或凭证的借方和贷方间差异的金额。如果贷方数值大则称“贷项余额”,如果借方数值大则称“借项余额”。
  • 余额核对: 用于检查某会计凭证是否正确输入的程序。为满足此要求,凭证中的借项金额必须等于贷项金额。
  • 资产负债表: 某一时间点的公司结算余额(资产负债表结算日)。此凭证根据会计原则以资产(ASSETS -资产负债表的贷方)和资本(LIABILITIES -资产负债表的借方)比较的形式被构建。余额:某期间的损益。
  • 预算资产负债表: 某一结算日期中出自所有部分计划(销售计划),主生产计划表,投资计划,人力资源计划,现金流量表的资产负债表。
  • 会计科目表: 按会计原则定义的所有总分类帐主记录和成本要素的系统化排序清单。会计科目表包括帐户号码、帐户名称和每个总分类帐主记录的控制信息。每个客户可创建几个会计科目表。每个公司代码必须被分配给一个会计科目表。
  • 支票/汇票: 帮助买方借钱的会计程序。买方付支票并让卖方同时为他开一张汇票。他接受汇票并递交给银行以贴现。
  • 结帐操作: 准备和执行以下结帐所需的所有程序:日末结帐、月末结帐、年末结帐
  • 公司代码: 客户范围内的独立的会计单位。符合法律要求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在公司代码等级上创建。每个客户可以建立几个公司代码以同时管理各个独立组织机构的帐户。
  • 成本: 用于商品和服务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工厂和机器的购置和维护的有形和无形经济商品的使用价值。
  • 贷项凭证: 扣除应收款或应付款的记帐。
  • 凭证记帐: 人工或自动将凭证记入SAP系统。人工记入是通过为业务往来输入而专门设计的屏幕实现的;自动记入由联机接口完成。
  • 凭证原则: 据此原则,记帐总是以凭证的形式保存(无凭证就无记帐)。凭证作为完整单元保留,可在任意时刻显示,直至归档。
  • 费用: 公司某期间内的花费包括使用的物品,外部服务,和财政收费,这些根据收入在利润表中抵销。
  • 财政预算: 考虑销售计划、主生产计划、采办计划、投资计划及人力资源计划的结果和/或要求,针对可用财政资源的中期及长期应用程序的规则说明。
  • 会计年度: 一般说来,十二个月为一个期间,公司为此期间定期创建存货和资产负债表。会计年度对应于公历年,但并非必须如此。在某些情况下,小于12个月的会计年度也是允许的(短会计年度)。
  • 总分类帐: 为创建法定结算报表用的分类帐(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总分类帐是来自总分类帐帐户的交易额的记录。总以适当的本位币记帐。
  • 总公司帐户: 用于表示总公司/分公司关系的帐户,此关系针对SAP系统中的某客户和供应商而存在。收付从总公司帐户执行,而采购定单,产品交付或发票则记入分公司帐户。
  • 进项税: 由供应商收取的税。进项税的可减除部分可从当局税务机构要求。
  • 日记帐: 可在任一点及时创建的周期内的所有记帐清单。
  • 分类帐: 在某种程度上显示交易额的特殊结构。它与一定的会计范围和一定的报告或评估目的相关联。例如对于总分类帐,总是在会计系统内管理一分类帐。
  • 负债: 债务,待摊项和预提项、以及公司权益的总和。它显示在资产负债表的右侧(如资本、盈余准备金、预备金、供应商负债)。
  • 月末结算: 所有的工作在记帐期末进行。
  • 一次性帐户: 记录来自您只与其做过一性业务或偶尔有业务来往的客户/供应商组的交易额之帐户。所有一次性帐户需要一个特殊主记录。客户/供应商的指定数据如地址和银行数据不输入到主记录,而是输入到自身凭证中。
  • 未清项管理: 对科目中的项目,必须由科目中其它项目结算的规定。涉及结算程序的项目总额须为零。因而科目余额总是等于未清项总额。
  • 原始凭证: 证明已正确完成记帐的凭证。
  • 销项税: 在生产及贸易的各等级上对客户征收的税金。它代表对于税务局的纳税义务。
  • 记帐冻结: 冻结记帐帐户的标识。可为所有公司代码集中冻结或为一公司代码局部冻结一帐户。
  • 记帐,自动的: 以特定程序自动创建的记帐。例如,它包括:销项税与进项税记帐、汇率差额记帐、贴现支出和收入记帐。每一自动记帐都作为单独的凭证行项目显示。
  • 损益表: 特定期间内的收入和支出的比较,目的是确立由组织获得的利润及其来源。损益表是年末结算的必需部分。
  • 获利段调整: 具有支出和收入的获利段(业务部门、利润中心、成本中心等)的借记。这些支出和收入是在支付客户或供应商发票时产生的。这种收入/支出的两种主要形式是贴现额和汇率差额。获利段调整是作为一给定结算日的部分结算操作来进行的。
  • 应收帐款: 在收到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时,对收付的要求权。应收款在“流动资产下”用进一步的细目显示在资产负债表中,例如,来自商品和服务的应收款和来自合并公司的应收款。
  • 余项: 表示结算未清项目时产生的任何差额的项目。余项转帐至留有原始未清项目的帐户。
  • 营业收入科目: 将正常的业务往来营业收入记入其中的科目。
  • 冲销: 通过向对方科目记帐等值金额来消除一笔记帐。
  • 冲销凭证: 冲销一笔记帐时生成的凭证。
  • 调节税: 某些国家除销项税之外的记帐税。它由供应商计算,向那些免除销售/购置税的客户征收。供应商向税务局支付该调节税。
  • 样本帐户: 特殊主记录。通过它可以为总分类帐记录中的公司码特定数据的输入预定义值。还必须定义数据传送规则,这可确定这些值是如何从样本帐户传送的。
  • 样本凭证: 参考凭证的特殊类型。它的数据可在会计凭证输入屏幕中缺省。与会计凭证不同,样本凭证不更新交易额。它只作为会计凭证的数据来源。
  • 样本主记录: 作为设置其它主记录之输入辅助的主记录样本。
  • 明细分类帐: 为表示具有客户或供应商的业务往来的分类帐。资产会计核算中的明细分类帐是表示资产值变化的分类帐。
  • 明细分类帐会计核算: 明细分类帐等级上的会计核算,此分类帐包含的帐户有客户、供应商或资产帐户。在总分类帐中,明细分类帐提供了所有有关记帐到统驭科目中的详情。
  • 销售/购置税: 进项税和销项税的一般术语。
  • 代扣所得税: 供应商发票中开票金额部分。在一些国家中,某些供应商必须持有开票金额部分,并且支付给或报告税收机构,不提供用于这些供应商的代扣所得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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